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山东师范大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1-11-11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精神,在总结我校首批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校级第二批“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已面向本科生正式开设的专业课程,能够有效地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已参与首批课程建设的不再重复立项,首批课程建设负责教师存在尚未结项情况的不再接受其他所负责课程申报。

  二、建设要求

  (一)教学内容与资源:专业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将创新创业理念和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要建立“专创融合”案例库、教学资料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教学设计与方法: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教学手段,积极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和课程建设;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增加学生实践学时,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三)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建设经费

  学校将择优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先期支持经费为一万元,根据课程验收情况酌情追加,具体拨付方式和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四、课程验收

  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课程验收:

  (一)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有明确的专创融合点。

  (二)课程需向学生持续开设,教学效果良好,编写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

  (三)结合教学实际发表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以上,大力支持教师编写创新创业教材。

  (四)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目录以山东师大校字(2021)70号文件为准),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B类赛事一等级奖项或A类赛事前两位指导教师获得二等级以上奖项的,可不再提交教研论文。

  五、申报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山东师范大学xx单位推荐“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11月20日前,请各单位将各项目《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单位 ‘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41506682@qq.com, 联系人:井波 电话:86181919。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2.山东师范大学xx单位推荐“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