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暨提前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3-04-11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暨提前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方式与时间

  各学院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合格标准》(附件4)为基准进行评审,项目验收成绩评价参照正常结项要求。各学院项目的延期结题验收工作请于5月30日前进行并完成。

(二)结题验收材料

  各学院提交材料主要包括:《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结项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学院成果数量统计)》(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国家级与省级项目需要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写结题报告,并将完整《项目结题报告书》内容(详情见附件3)扫描成PDF版提交在平台上。

  以上材料需按要求填写,只需提交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文件夹以“学院名+2021年度大创项目延期结项材料”命名,于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2991363626@qq.com。

  二、2023年度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各学院(部)可参考2022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要求,提前开展2023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各学院(部)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提前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学院(部)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各学院(部)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项目数量原则上不限制,推荐参评省级的项目比例按省教育厅通知内办法执行。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包括结题验收鉴定优秀、“互联网+”、“挑战杯”等系列竞赛获奖或指导项目取得优异成果)。2023年度大创立项申报工作具体提交要求及提交时间以后续通知为主。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高质量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做好各项目相关材料及研究成果的汇总及存档工作。

(二)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查,对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井波

  联系电话:86181919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