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第一期孵化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12月11日对我校部分大创项目及孵化中心申报项目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收范围
本次复审抽取我校2015年度部分大学生创业类项目和部分初审通过的孵化项目进行评审,名单见附件。
2、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复审项目进行评定。各项目组在3分钟内以PPT形式对项目进行陈述,专家提问2分钟。
3、验收时间及地点
学校与12月11日在长清湖校区(上午)与千佛山校区(下午)分别进行项目复审,长清湖校区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413室,千佛山校区地点为:教学三楼3153教室,时间安排请见附件。
4、成绩评定
项目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价,复审成绩将作为项目结项的最终成绩,记入评定结果。
5、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须到场进行复审答辩,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2)项目组应严格按照附件安排的时间准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进行复审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最终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3)答辩PPT由项目组提前准备,复审前将存储U盘提前交由现场工作人员。
请各学院大创管理员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复审咨询电话:86180685,联系人:齐伟。
附件: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校级验收及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2017年度第一期孵化项目审核安排表
2016年12月5日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