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

关于评选2018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2019-01-03


各学院:

近几年来,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扎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积极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提高就业创业质量,确保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在2018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为不断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各院级单位,自愿申报。

2、“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范围:具体从事201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院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教职工,每学院分别推荐就业和创业优秀工作者各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通知,积极营造全员关心、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2、扎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为毕业生牵线搭桥、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就业专项经费使用规范,就业工作有特色,学院2018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月31日)原则上高于全校平均水平;

3、学院成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独立的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场所,积极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平台和机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特色和创新;学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人数比例高于全校平均水平,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电子设计、“挑战杯”、科技创新等相关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参与学生人数较多、成绩突出。

(二)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能够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个人业务水平,能够扎实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各项具体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心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具备创新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素养,能够扎实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管理人员和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均可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填写2018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自查表(自查打分)。

2、各学院分别确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填写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各学院于1月18日前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见附件)送交所在校区的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学院送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两类材料均送交2份(加盖学院公章,复印无效),支撑材料1份,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dnu2018graduate@163.com。

4、招生就业处汇总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邀请学校就业指导委员会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评审,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

四、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孙爽 井波 联系电话:86181916 86181819

附件:

1.2018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自查表

2.2018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2018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