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训练营

关于开展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期创客训练营的通知
2019-10-23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就业创业竞争力,让卓越的大学毕业生目标清晰、赢在未来,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期创客训练营。

一、训练营宗旨

创新是引领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本期训练营以“开拓国际视野、启迪创新思维、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旨在营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依据现代化的培训技术和培训方法体系,通过创业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全球性模拟经营平台的体验,让学生感受真实的商业环境和商业行为,打造大学生“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塑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大学生。

二、训练营主要内容

时间:11月2日、3日,11月9日、10日。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模拟公司实训室(长清校区图书馆负一层,地点指示图详见附件3)

内容:组建团队与架构公司、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财务培训与财务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评估、创业计划与开业准备、实岗任务操作、创业项目路演与展示。

三、训练营人员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满足下列推荐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其成员;

2、有意向参与或已参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

3、参与过创新创业类活动或参加过创新创业培训;

4、参与组织过校、院级社团活动等;

5、各学院学生会创新创业实践部或者竞赛部成员、班级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同学;

6、有明确创业意向,对创新创业有极大热情和兴趣的同学。

四、训练营人员选拔程序

1、各学院直推1名学生成为学员;

2、未被推荐人员可自愿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成为学员。具体审核流程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五、训练营工作程序

1、训练营由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课程安排、工作指导;

2、训练营设开营仪式和结营总结表彰会,按时完成所有课程的学员将获得结营证书;

3、训练营优秀学员将有机会优先被推荐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类竞赛和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海外训练营项目,并奖励部分海外训练营学分项目学费。

注:所有参训学员,在训练营期间不得无故缺勤或请假,违反者将会通报学院,并减少该学院在下一期训练营中的分配名额。

六、材料提交

1、学生须填写个人报名表(附件2)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各学院汇总个人报名表(直推人员以“学院+姓名+直推”命名,其他人员以“学院+姓名”命名)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将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名称命名,并将上述文件以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2983355327@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本周日)下午17:00。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期创客训练营信息汇总表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期创客训练营学生报名表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期创客训练营地点指示图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