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政策文件

济南市长清区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服务指南
2023-04-03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

申请条件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缴纳四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标准申领一次性奖补资金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申请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花名册》(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

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87268816

文昌人社中心:87202643      平安人社中心:87459095

崮云湖人社中心:87431016    五峰人社中心:87311933

归德人社中心:87351277      孝里人社中心:87389526

马山人社中心:87332669      张夏人社中心:87476918

双泉人社中心:87392126     万德人社中心:8745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