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优化学校创新创业环境,建于我校图书馆地下一层的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于近期落成揭牌,为我校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及导师对接、创业培训、合作伙伴推荐、投融资、宣传推广等一系列平台支持。学校将于11月底开展入孵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进入孵化中心的创业项目需为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作项目负责人的创业类项目,以及在研的对场地有需求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项目类型
1.无知识产权纠纷,孵化项目与创业团队所学专业领域契合度高且具有较高创新性和商业发展空间的科技型项目优先;
2.具有师范类学科专业背景和现代教师教育特色且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教育类创业项目优先;
3.具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的文化创意类创业项目优先;
4.具备较强的应用前景和详实的运营计划,拥有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团队和广泛的受众人群,能够进行自我造血且具备常态化、长期性服务运作体系的公益类项目优先;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
6.其他具有较大商业发展空间且具有一定独创性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广泛组织发动,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学生积极参与;
2.项目团队负责人于11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商业计划书、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发送至邮箱1344880755@qq.com,商业计划书以“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商业计划书”命名,项目申报表以“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申报表”命名,文件夹以“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四、项目评审
1.招生就业处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复审项目;
2.学校组织项目复审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复审,复审以面试形式进行,分商业计划书评定、项目PPT展示、现场问答三个环节进行;
3.复审名单将于11月底公布,并组织面试环节。
五、创业项目的服务和优惠政策
1.创业团队项目的资金原则上由团队自筹,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或者有相当发展前景的项目,经团队申请,学校审批,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2.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为孵化项目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
3.孵化中心将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在协助孵化项目申请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的基础上,拓宽外联渠道,引进优质创投基金,不断充实学校创业基金;
4.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照明、水电暖等办公设备;
5.对公司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公司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6.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公司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7.协助公司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各项目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或不能参加复审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咨询电话:86181919,联系人:井波。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