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训练营

关于开展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的通知
2018-10-29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就业创业竞争力,让卓越的大学毕业生目标清晰、赢在未来,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

一、训练营宗旨

创新是引领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本期训练营以“开拓国际视野、启迪创新思维、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旨在营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依据现代化的培训技术和培训方法体系,通过创业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全球性模拟经营平台,让学生体验真实的商业环境和商业行为,打造大学生“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大学生。

二、训练营主要内容

时间:11月10、11日,11月17日、18日。

地点:随后通知

内容:组建团队与架构公司、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财务培训与财务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评估、创业计划与开业准备、实岗任务操作、创业项目路演与展示。

三、训练营人员选拔要求

1、训练营参加人员由各学院推荐,满足下列推荐条件之一即可:

(1)国家级、校级大创项目主要负责人,省级、校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大赛”参赛团队负责人,“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学术科技类竞赛等团队负责人。

(2)入住学校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注册成立创业公司的法人代表;

(3)校、院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等;

(4)各学院学生会创新创业实践部或者竞赛部成员、班级负责创新创业工作同学;

(5)有明确创业意向,对创新创业有极大热情和兴趣的同学。

2、选拔程序:由学院根据以上条件择优推荐人选,优先考虑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和项目同学,每个学院限报4名以内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序,学校招就处择优选取60人参加训练营,入选训练营的成员随后会短信通知。

四、训练营工作程序

1、训练营设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课程安排、工作指导等。

2、训练营设开营仪式和结营总结表彰会,按时完成所有课程的学员将获得结营证书;

3、训练营优秀学员将有机会优先推荐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类竞赛和招生就业处组织的海外训练营项目,并奖励部分海外训练营学分项目学费。

注:所有参训学员,在训练营期间不得无故缺勤或请假,违反者将会通报学院,并相应减少下一期学院分配名额。

五、报名方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相结合,学生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报名表(附件2),学院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

2、各学院将学生个人报名表(附件2)以个人姓名命名,将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名称命名,并将上述文件以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1379729461@qq.com,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周一)下午5点。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汇总表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报名表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期创客训练营课程安排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