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长清区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10-24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服务长清经济发展,拟于2019年11月12日举办长清区大学生创业大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助力新动能,创业在长清

二、大赛的目的与任务

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服务长清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大赛项目及要求

本次大赛项目要求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现代农业、艺术设计等高校教科研项目与地方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大赛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作用。

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理念或开创性的模式、思路,在今后一段时期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或实际意义,或已经实际运营具有实施的现实价值。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新、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已经获国家、省级、市级及其他级别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项目及组队形式不限制,由学生自由组成专业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团队人数3-5人,指导教师1人。大赛前已经开展经营项目的创业者也可以组队报名。

五、大赛组织活动安排及要求

大赛为综合性赛事,拟分初赛高校选拔推荐报名、复赛专家评议参赛报名材料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1.发布大赛通知。

2.开展宣传动员。各高校组织动员大学生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19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

1.各高校组织报名。学生创业团队填报参赛材料,报各高校组织进行初审,优先推荐创业积极性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创业团队和项目。各高校推荐不得少于10个参赛项目,材料于10月30日前提交大赛秘书处,同时报电子版材料,邮件名称“XX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材料+项目名称花名册”,邮箱cqdxsds@163.com。

2.复赛(11月1日-5日)。邀请3名以上的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以创业计划书和报名表为基础进行评审,复赛评审后推荐12-15支团队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 2019年11月12日(暂定)

1.决赛时间初步定于11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决赛的各创业团队负责人于决赛前到现场签到、抽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

3.比赛过程包括现场视频展示、项目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

一是视频展示,展示项目的主要优势与特色(限定在1分钟之内)。

二是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项目介绍,包括产品或服务描述、市场分析、竞争优势、自筹资金情况、经营场所规划安排、有关方面支持情况等(使用PPT,限定在10分钟之内)。

三是评委问询(限定在3分钟之内)。

4.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对各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

5.每个参赛团队安排1名指导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成员参赛。参赛学生必须为申报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相关

校赛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报名的项目请在10月27日下午17点之前上交材料,请大家提前准备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计划书(见附件3)、视频及PPT按时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到邮箱( 3527699361@qq.com),所有文件和文件夹命名为序号(和汇总表一致)+学院+项目名称。注意:必须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提交。

七、评审规则

本次大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4。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可以优先入驻长清区创业示范平台,享受三年房租优惠、享受平台提供的免费创业服务、担保贴息贷款、金融融资服务等内容。

联系人:井波

联系电话:86181919

电子邮箱:3527699361@qq.com

附件1:2019年长清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3:项目创业计划书

附件4: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评分细则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9月15日